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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起典型案例被曝光(副题)
北京晚报讯(记者任珊)本市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中,执法部门查处了多起无特种作业操作证、动火审批手续过期却明火作业导致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。昨天,本市集中曝光了3起典型案例。
5月4日,执法人员对顺义区高丽营镇盈祐街29号院工地进行监督检查时,发现王某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、作业区域未做相应防火措施的情况下,违规使用电焊进行明火作业。
5月20日,在朝阳区三间房南里4号院施工现场检查时,执法人员发现工作人员张某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、未及时清理周边可燃物、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情况下,违规使用电焊进行明火作业。
6月1日,接群众举报,西城区新街口街道平安办会同福绥境派出所、地区防火办赴西城区西四北二条23号检查违规动火违法行为。经查,朱某某在动火审批手续过期、未设立看火人的情况下,指使苏某某使用喷枪进行明火作业。
这3起事故中,当事人分别被处以拘留3日至10日的行政处罚。
消防部门特别提醒,施工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;建设单位、施工单位应严格落实动火作业管理制度,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履行动火审批手续。